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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第35次厅党组(扩大)会议
2021年11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马永福主持召开2021年第35次厅党组(扩大)会议,宣读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高正文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传达学习近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研究我厅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还通报了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昆明市滇池保护治理弄虚作假干扰国控环境监测问题追责问责情况,审议了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研究了全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2021年度全省综合考评、“十四五”及2021年各州(市)生态环境指标计划、项目经费安排等有关工作。
今年以来人为干扰国控环境监测的问题发生较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肃查处。要加强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管理行为,杜绝和避免人为干扰问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近期,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案件,涉及面之广,性质之恶劣,令人震惊,发人深省。结合省纪委省监委在我厅召开“以案为戒”警示教育大会的精神,厅党组要带头履行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分头把关、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要积极配合省纪委省监委的蹲点调研工作,认清形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全体干部职工要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履职尽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要按照省委王宁书记“把工作当项目来抓,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每项工作都把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等,清清楚楚列出来,明确下去,抓好落实,切实提高抓落实效率”的要求,按照清单计划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并进行全程监督,对有关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要把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与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相结合,与有关重点工作相结合,真正实现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实现全面工作的推动落实。
编辑 | 王艳梅
审核 | 厉云 马冉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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